工程造價是指建筑工程產品的建筑價格,本質上屬于價格范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
1.第一個含義是從投資者的角度來定義的。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是指建設項目的建設成本,即預期或實際費用的所有費用,包括建設項目、安裝項目、設備及相關費用。從這個意義上說,工程造價是工程投資成本,是建設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
這一含義是針對投資者、業主、項目法人,表明投資者選擇投資項目,為了獲得預期效益,通過項目評估決策,然后設計招標、項目監理招標,直至項目竣工驗收,在整個過程中,支付與項目建設相關的費用,因此項目成本為項目投資成本。
生產性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是固定資產投資和營運資金投資的總和,非生產性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是固定資產投資的總和。
2.第二種含義是指建設項目的承包價格,即工程價格,即在土地市場、設備市場、技術勞務市場、承包市場等交易活動中形成的工程承包合同價格和建設項目總成本。顯然,工程造價的第二個含義是基于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
這一含義是針對承包方、發包方而言的。人們將工程造價的第二種含義認定為工程承發包價格。承發包價格是工程造價中一種重要的,也是最典型的價格形式。它是以市場經濟為前提,以工程、設備、技術等特定商品作為交易對象,通過招投標或者其他交易方式,由承、發包雙方在進行反復測算的基礎上,最終由市場形成及共同認可的價格。
項目成本的兩個含義是從不同的角度把握同一事物的本質。對于建設項目的投資者來說,項目成本是購買項目的價格。對于承包商、供應商、規劃設計機構,項目成本是銷售商品和勞動力價格的總和。
區分工程成本的兩個含義是為投資者和以承包商為代表的供應商的市場行為提供理論依據。區分二重含義的現實意義在于,為了實現不同的管理目標,不斷豐富項目成本的管理內容,完善管理方法,更好地實現各自的目標服務,降低項目成本是投資者的一致追求,為了獲得利潤和高利潤,追求更高的項目成本,是承包商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