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詢工程總承包模式發承包介人時點分析
2021-08-06
由于中國特定的市場環境,在項目實施初期,無法完全確定投資人和產權人之間的關系,工程咨詢建設產品需要在實施階段不斷完善、逐漸明晰,導致EPC模式施行條件不充分, 再加上缺乏經驗積累和完整的法律法規體系,EPC模式實施缺乏有效的指引。
當前,國家大力推行EPC模式,本書通過分析研究該模式的原理,結合國內EPC的實施情況,認為有必要對招標發起的時點、招標條件,投資人和承包人所需要承擔的風險等進行正確引導,以便更好地發揮EPC模式的積極作用。
本章前四節是基于傳統工程發承包模式( DBB),闡述項目發承包階段工程咨詢服務。EPC模式與DBB模式的發承包流程、要點基本相同,但發承包條件、內容和風險分擔有區別。
在EPC模式下,投資人必須提出明確的建設需求和建設目標。因此,發承包最早的介人時間應該在項目決策完成后,最好的介人時間在初步設計文件獲審批后,最晚不晚于施工圖設計完成。即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發承包階段可以前移至決策階段之后和施工圖設計完成之前。
合理確定EPC模式招標的介人時點,明確工程咨詢發承包條件是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重要準備工作,是確保EPC項目成功實施的關鍵因素。